問:企業計提了職工工資,但是沒有發放,可以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嗎?
答: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三十四條規定,企業的工資、薪金扣除時間為實際發放的納稅年度。所以,即使企業計提了職工的工資,但是沒有發放,也不可以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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