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企業所得稅投資是否視同銷售的問題
——更新時間:2009-02-18 05:05:18 點擊率: 4125
問題: 執行新的企業所得稅法后,用非貨幣性資產進行投資是否視同銷售?我公司參閱《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處置資產所得稅處理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8]828號)后,由于“投資”行為未直接列舉出,我們還是未能斷定是否屬應視同銷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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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處置資產所得稅處理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8〕828號)規定: 二、企業將資產移送他人的下列情形,因資產所有權屬已發生改變而不屬于內部處置資產,應按規定視同銷售確定收入。 (一)……; (六)其他改變資產所有權屬的用途。 因此,因為投資的資產所有權屬已發生改變而不屬于內部處置資產,應按規定視同銷售確定收入。 上述回復僅供參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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