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免征農村電網維護費增值稅問題的通知
財稅[1998]47號
根據國務院的指示精神,經研究決定,從1998年1月1日起,對農村電管站在收取電價時一并向用戶收取的農村電網維護費(包括低壓線路損耗和維護費以及電工經費)給予免征增值稅的照顧。對1998年1月1日前未征收入庫的增值稅稅款,不再征收入庫。
版權所有: 廣州市普粵財稅咨詢有限公司 粵ICP備-010100101
本站云主機由第一主機提供 技術支持:廣州勵網網絡科技
地址:廣州市天河區黃埔大道163號富星商貿大廈東塔15樓KL單元 郵政編碼: 510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