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國稅發[2016]193號
廣州、各地級市、深汕合作區國家稅務局:
現將《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建立稅務機關、涉稅專業服務社會組織及其行業協會和納稅人三方溝通機制的通知》(稅總發[2016]101號,以下簡稱《通知》)轉發給你們,省國稅局補充以下意見,請一并貫徹執行。
一、明確責任,狠抓落實
全省各級國稅部門要深入學習文件精神,充分認識建立稅務機關、涉稅專業服務社會組織及其行業協會和納稅人三方溝通機制的重要意義和深刻內涵。《通知》對建立三方溝通機制提出了明確要求,是指導當前及今后一段時期發揮稅務師事務所等涉稅專業服務社會組織在構建稅收共治格局和優化納稅服務、提高征管效能等方面積極作用的綱領性文件。各方要按照文件要求,清晰把握自身定位,明確各自責任,狠抓落實,發揮各自專業的優勢和工作優勢,確保三方溝通機制既定任務的順利完成。各級國稅部門要把這項工作放在納稅服務工作的重要位置常抓不懈,抓出成效,積極運用多種宣傳媒介,采取多種形式,廣泛宣傳,營造有利于建立三方溝通機制的良好氛圍。
二、勇于探索,銳意創新
建立三方溝通機制是按照國家轉變政府職能和“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的要求,為了適應政府取消行政審批后對涉稅服務行業的行政監管由原來事前監管為主向事中事后監管轉變的新形勢下形成的。各級國稅部門要加強組織領導,引導各方全面理解和準確把握《通知》的精神實質,落實崗位職責,建立工作檔案,切實加強監管,提升服務質量。要圍繞三方的需求,創新溝通方式,拓寬溝通渠道,豐富溝通內容,提高溝通效率,積極回應納稅人合理訴求,更好地解決納稅服務和稅收征管工作中的“堵點”和“難點”問題,切實把三方溝通機制打造成提供優質納稅服務的新平臺。
三、精誠合作,和諧共建
三方溝通機制的建立,目的是為了調動三方的積極性,發揮各方專業優勢和人員優勢。在運轉三方溝通機制工作中,要平等相待、加強溝通,密切配合、精誠合作,努力把三方溝通機制建成“合作,共建,互促共贏”的納稅服務長效機制。各級國稅部門要積極整合服務資源,加強服務聯合,拓展服務領域,摸清本地稅務師行業實際情況,及時掌握納稅人合理訴求和三方溝通工作需求,積極解決納稅人反映強烈和基層國稅機關期盼的問題,嚴禁違規插手涉稅專業服務社會組織經營活動,為推進稅務機關依法治稅,維護國家稅收利益和納稅人稅收權益,提高納稅人稅法遵從度,促進涉稅服務行業健康發展服務。省國稅局將按照稅務總局的要求,將貫徹落實好三方溝通機制作為績效考核的重要內容。
廣東省國家稅務局
2016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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