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總發〔2016〕1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局內各單位:
為貫徹落實《深化國稅、地稅征管體制改革方案》,加快建設服務型稅務機關,深入推進稅收現代化,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簡化優化公共服務流程方便基層群眾辦事創業的通知》(國辦發〔2015〕86號)和《國務院審改辦關于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簡化優化公共服務流程方便基層群眾辦事創業的通知〉的指導意見》(審改辦發〔2015〕4號)確定的基本原則和目標任務,稅務總局制定了《稅務系統簡化優化納稅服務流程方便納稅人辦稅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
現將《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緊密結合貫徹落實《深化國稅、地稅征管體制改革方案》要求和納稅服務工作實際,有計劃、分步驟地加以推進。各級稅務機關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在科學分工的基礎上,強化統籌協調,認真抓好《實施方案》所列各項任務的落實工作。對落實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要認真研究,及時加以解決。
附件:工作任務分工與時間進度安排表
國家稅務總局
2016年1月29日
(對稅務系統內只發電子文件)
稅務系統簡化優化納稅服務流程方便納稅人辦稅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深化國稅、地稅征管體制改革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加快建設服務型稅務機關,深入推進稅收現代化,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簡化優化公共服務流程方便基層群眾辦事創業的通知》(國辦發〔2015〕86號,以下簡稱《通知》)和《國務院審改辦關于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簡化優化公共服務流程方便基層群眾辦事創業的通知〉的指導意見》(審改辦發〔2015〕4號,以下簡稱《指導意見》),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方案》為統領,按照國務院關于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協同推進的部署,根據《通知》和《指導意見》的要求,創新工作思路,堅持問題導向,推動國稅、地稅服務深度融合、執法適度整合、信息高度聚合,實現線上線下互通、前臺后臺貫通、內部外部聯通,讓納稅人享受更快捷、更經濟、更規范的服務,提升納稅人獲得感、滿意度、遵從度。
二、主要任務
(一)梳理和公開服務事項目錄
1.根據法律法規規定,編制權力清單、責任清單,規范行政審批行為。
2.全面實施納稅服務規范化管理,制定納稅服務規范3.0版。編寫辦稅指南,列明辦稅依據、受理單位、基本流程、申請材料、示范文本、辦理時限、咨詢方式等內容,并通過政府網站、宣傳手冊等形式向社會公開。
3.按照簡政放權、便民利民原則,制定《稅務師事務所行政登記和監管辦法》,取消或降低原有限制條件,簡化辦理手續,明確辦理時限,規范稅務師事務所的相應權利,更好地發揮社會涉稅專業服務組織作用。
(二)清理規范各類涉稅證明和手續
4.凡沒有法律法規依據的證明和蓋章環節,原則上一律取消。確需申請人提供的證明,要嚴格論證,廣泛聽取各方面意見,并作出明確規定,必要時履行公開聽證程序。
5.規范、簡并納稅人報表資料,實行納稅人信息一次采集、按戶存儲、共享共用。能夠從信息系統提取的數據信息不得要求納稅人重復報送。
6.分步取消增值稅專用發票和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認證,簡化辦稅流程,減輕納稅人和基層稅務機關負擔。
(三)推進辦事流程簡化優化和服務方式創新
7.實行審批事項一窗受理、內部流轉、限時辦結、窗口出件,推行網上審批。合理簡并納稅人申報繳稅次數。
8.深度整合國稅、地稅辦稅服務廳資源,推行國稅、地稅互設窗口、共建辦稅服務廳、共駐政務服務中心,實現“前臺一家受理、后臺分別處理、限時辦結反饋”服務模式,逐步使現有國稅、地稅辦稅服務廳成為聯合對外提供辦稅服務的場所。
9.完善首問責任、限時辦結、預約服務、延時服務、24小時自助辦稅服務、財稅庫銀聯網繳稅、出口退稅分類管理等便民服務舉措,縮短納稅人辦稅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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