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定征收稅款的方法
——更新時間:2007-05-09 10:00:28 點擊率: 4129
從上述所列核定征收稅款的對象和范圍來看,主要是納稅人不能真實、完整、準確、及時提供納稅資料,不能按稅收法律、法規履行納稅義務,稅務機關才有權核定稅款。為了減少核定應納稅額的隨意性,使其核定稅款更接近納稅人的實際情況和法定的稅收負擔水平,不致核定稅款過少而使國家稅收白白流失,也不致核定的稅款過多而損害納稅人合法權益。為確保核定稅額建立在公平合理的基礎上,《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對核定應納稅稅額方法作了明確規定,大體以下幾種:
1.參照當地同類或類似行業中經營規模和收入水平相近的納稅人的稅負水平確定。
2.按照營業收入或者成本加合理的費用和利潤的方法核定。
3.按照耗用的原材料、燃料、動力等方法測算核定。
4.按其它合理方法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