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類社會保障性繳款稅前扣除如何規定
——更新時間:2009-04-27 10:51:47 點擊率: 3980
各類社會保障性繳款稅前扣除如何規定?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三十五條:企業依照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或者省級人民政府規定的范圍和標準為職工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等基本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準予扣除。企業為投資者或者職工支付的補充養老保險費、補充醫療保險費,在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的范圍和標準內,準予扣除。第三十六條 除企業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為特殊工種職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險費和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業保險費外,企業為投資者或者職工支付的商業保險費,不得扣除。如向商業保險機構投保的人壽保險或財產保險,以及在基本保障以外為雇員投保的補充保險。
企業為雇員按本市政府規定的比例或標準補繳的基本或補充養老、醫療和失業保險,可在補繳當期直接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