輔導期一般納稅人增購增值稅專用發票流程
——更新時間:2014-09-11 10:53:40 點擊率: 4441
一、標題: 輔導期一般納稅人增購增值稅專用發票流程 二、業務概述: ywgs 輔導期納稅人一個月內多次領購專用發票的,應從當月第二次領購專用發票起,按照上一次已領購并開具的專用發票銷售額的3%預繳增值稅。主管稅務機關確認已繳納預繳稅款后,可以向其發售專用發票。 三、政策依據: zcyj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清理簡并納稅人報送涉稅資料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7〕1077號);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修改若干增值稅規范性文件引用法規規章條款依據的通知》(國稅發〔2009〕第010號);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納稅輔導期管理辦法> 的通知》(國稅發〔2010〕40號)。 四、辦理部門: blbm 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 五、納稅人辦理時限: blsx 按規定申請并繳納預繳稅款后,方可領購。 六、稅務機關辦結時限: bjsx 提供資料完整、填寫內容準確、各項手續齊全、無違章問題,符合條件的當場辦結。 七、辦理地點: bldd暫時沒有內容! 八、應提供資料: tgzl 已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記賬聯復印件。 九、辦事程序: bscx 一、依據當月已領購并開具的正數專用發票上注明的銷售額按3%征收率向主管稅務機關預繳稅款,將已開具專用發票的記賬聯復印件一并提交稅務機關核查。 二、受理審核 (一)從系統中查閱納稅人增值稅專用發票核定和領購信息; (二)審核增值稅專用發票開具清單相關項目填寫是否完整準確,印章是否齊全; (三)納稅人提供的已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記賬聯復印件,復印件是否注明“與原件相符”字樣并由納稅人簽章; (四)紙質資料不全或填寫不符合規定的,應當場一次性告知納稅人補正或重新填報。 三、核準 審核無誤的,按規定增購發票。 十、告知文書: gzws暫時沒有內容! 十一、其他說明: qtsm暫時沒有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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