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部控制管理辦法
——更新時間:2006-10-03 03:19:20 點擊率: 4684
內部控制管理辦法
第一條、公司對有關財產物資、貨幣資金、有價證券的收付,債權債務的發生和結算,資產的增減和費用的支付等經濟業務,規定必須有兩名或兩名以上工作人員分工負責處理,以起到相互制約作用,這就是內部控制制度。建立公司內部控制制度,就在公司內部的職責分工、責任制度、財務會計制度和財產物資管理制度等有關制度中,都應具體體現內部控制制度的要求。
第二條、公司在遵守會計準則的基礎上,應從本單位會計工作實際出發,建立健全和強化自身合理的會計政策和會計控制制度。
第三條、明確規定處理各種經濟業務的職責分工和程序方法。公司健全和強化內部組織機構,是公司對經濟活動進行計劃、指揮和控制的組織基礎,其核心問題是合理的職責分工。在一般情況下,處理每項經濟業務的全過程,或者在全過程的某幾個重要環節都規定要由兩個部門或兩個以上部門、兩名或兩名以上工作人員分工負責,起到相互控制的作用。如匯出一筆采購貨款,規定要由采購經辦人填寫請款單,供應計劃員(或供應部門負責人)審查清款數額、內容及收款單是否符合合同和計劃,會計員審核清款單的內容并核對采購預算后,編制付款憑證,最后由出納員憑手續完整的付款憑證辦理匯款結算(出納員開出匯款結算憑證,還要通過會計員審核),前后須四人分工負責處理。而采購匯款的報賬業務,則規定要經過采購經辦人填寫報賬單,貨運人員提貨,倉庫保管員驗收數量,檢查員驗收質量,以及會計人員審核發票、賬單及驗收憑證,編制轉賬憑證報銷。
第四條、明確資產記錄與保管的分工。規定管錢、管物、管賬人員的相互制約關系,旨在保護資產的安全完整。如出納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銀行票據的簽發印鑒,必須有兩人分別掌管;向銀行提取較大數額現金時,必須由兩個以上人員,對領款、點驗安全入庫的全過程共同負責;倉庫材料明細要設專人稽核或另設記賬員記賬;管錢、管物、管賬人員因故離開工作崗位或調動工作時,規定要由主管領導指定專人代替或接替,并監督辦理必要的交接手續或正式移交清單。另外,現金收付的復核制,物資收發的復稱制、復點制等,也都是防錯防弊的內部控制制度。
第五條、明確規定保證會計憑證和會計記錄的完整性和正確性要求。如對各種自制原始憑證,在格式、人數、編號、傳遞程序、各聯的用途、有關領導和經辦人簽章、明細數同合計數及大小寫數字一致等方面作出規定;對各種賬簿記錄,要求賬證一致或保持一定統馭關系的規定;還有會計核算中規定的雙線核對、余額明細核對、各種報表數字核對,以及由此而規定的內部稽核制度等。
第六條、明確規定建立財產清查盤點制度。如為了保證物資的安全和完整,除規定物資保管員對每項物資進行收付后,都要實行永續盤存辦法核對庫存賬實外,還要規定財產物資的局部清查和全面清查制度,以保證賬卡物相符或及時處理發生的差錯。又如現金出納員除規定每日下班前要結賬清點庫現金,遇到的差錯要及時報告外,會計主管人員還有經常檢查出納員工作,定期不定期檢查庫存現金及金庫管理情況的責任。
第七條、明確規定計算機財務管理系統操作權限和控制方法。
1、計算機代替手工填制記賬憑證是相當容易的,并且比手工制作的憑證更規范、效率更高。但是難以給查賬和審計工作提供可靠的依據。為了解決這一矛盾,可以先由計算機填輸出記賬憑證,然后由有關經辦人確認后簽名或蓋章,無簽名或蓋章視為無效憑證,不得進行賬務處理。設置主輔操作員進行兩次輸入,僅僅是為了防止數據輸入的錯誤,對于原始憑證與記賬憑證中的差錯卻無法校正,連事后控制的作用也發揮不了。因此,可直接由主辦會計根據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操作計算機制作記賬憑證,并將數據存入一個臨時數據庫中,以便調出修改。同時應對輸出的記賬憑證確認后簽名或蓋章,然后,交稽核員稽核。對于審核無誤的記賬憑證,稽核員交出納員進行收、付款,并操作計算機將主辦會計存入臨時庫存中的憑證數據轉入正式數據庫存中,以便進行賬務處理。
2、電算化可以大大提高會計工作效率和會計工作的水平。但是,不能以此代替原手工會計處理中已建立起來的內部控制制度和管理制度,同時,還應加強對電算化系統的管理,這是會計系統安全、正常運行的前提。要明確系統管理人員、維護人員不得兼任出納、會計,任何人不利用工具軟件直接對數據庫進行操作,程序設計人員還應對數據庫采用加密技術進行處理,嚴格按會計電算化系統的設計要求配置人員,健全數據輸入、修改、審核的內部控制制度,保障系統設計的處理流程不走樣變形。
3、對會計工作電算化進行內部控制,主要是對存取權限進行控制。設多級安全保密措施,系統密匙的源代碼和目標代碼,應置于嚴格保密之下,從計算機系統處理方面對信息提供保護,通過用戶密碼口令的檢查,來識別操作者的權限;利用數值合法查詢推出該用戶不應了解的數據。操作權限(密級)的分配,應由財務負責人統一專管,以達到相互制約的目的,明確各自的責任。
第八條、保證內部控制制度的執行主要措施有以下幾點:
1、公司必須重視對內部控制制度管理人員的選用。內部控制制度設計得再完善,若沒有稱職的人員來執行,也不能發揮作用。公司的用人政策直接影響著公司能否吸收有較高能力的人員來執行內部控制制度。要杜絕賬戶設置不合理、記錄不真實的情況,充實會計控制制度的職能作用,則必須重視對內部控制制度管理人員的選用和培訓,提高財會人員的素質,定期進行考評,獎優罰劣。
2、公司必須發揮內部審計機構的作用。內部審計機構是強化內部控制制度的一項基本措施,內部審計工作的職能不僅包括審計會計賬目,還包括稽查、評價內部控制制度是否完善和公司內各組織機構執行指定職能的效率,并向公司最高管理部門提出報告,從而保證公司的內部控制制度更加完善嚴密。
3、應發揮國家審計機關、部門審計機構的權威性和監督作用。定期不定期地對公司內部控制制度進行評價,以杜絕公司管理部門負責人濫用職權所造成的內部控制制度形同虛設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