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4
九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企業簡易注銷改革試點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促進市場公平競爭維護市場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見》,根據《工商總局關于開展企業簡易注銷改革試點的通知》精神,結合九江實際,現就九江市企業簡易注銷登記改革試點工作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落實國務院決策部署,從方便企業、服務企業的角度出發,探索實行簡易注銷,暢通企業退出渠道,進一步深化九江商事登記制度改革。
二、工作目標
適當放寬退出條件,簡化注銷程序,建立寬松便捷的市場主體退出機制,降低市場退出成本,縮短市場退出周期,消除創業、創新顧慮,促進我市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
三、基本原則
(一)便捷高效,公開透明。按照條件適當、程序簡便的要求,創新服務方式,提高登記效率,方便企業辦理簡易注銷登記。公開企業簡易注銷的條件、程序、期限和審查要求,規范簡易注銷登記適用范圍和登記材料。
(二)突破難點,穩步推進。針對未開業企業、無債權債務企業的特點和需求,在保障交易安全,保護債權人、交易對象等第三人合法權益的前提下,切實解決市場退出登記實踐中的難點。
(三)強化責任,控制風險。強化企業、投資股東及合伙人的法律主體責任,完善企業簡易注銷制度設計,在創新程序的同時,通過有效措施,進一步明晰各方責任,不因簡易注銷而弱化相關主體應承擔的法律責任。
四、改革舉措
(一)簡化注銷程序。適用簡易注銷程序的企業不再進行清算組備案、登報公告。在申請注銷前,由申請企業與登記機關對簡易注銷登記信息通過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登記機關公示期限設定為7個工作日。營業執照遺失或無法繳回的,出具書面說明,登記機關在作出準予注銷登記決定時,通過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公告其營業執照作廢。
(二)簡化申請材料。申請簡易注銷登記企業不再提交清算報告及清算組備案證明。申請材料簡化為《企業簡易注銷申請書》、《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權委托書》、股東會決議或股東決定、營業執照正副本及其他法定材料。
(三)引入承諾制度。企業、投資股東及合伙人選擇申請簡易程序辦理注銷登記的應書面承諾,并載明以下內容:承諾屬未開業或者無債權債務企業,如企業存在未了債務,由投資股東及合伙人自愿承擔連帶清償責任以及因提供虛假材料辦理注銷登記而引發的一切法律責任。
(四)強化事前審查。加強對申請簡易注銷企業進行事前審查,具體審查十一項不適用簡易程序的限制情形。
1.申請注銷登記材料經營狀態數據與年報信息、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不一致的;
2.所投資設立的企業未辦理注銷登記或持有其他公司股權未辦理轉讓的;
3.所設立的分支機構未辦理注銷登記的;
4.信息系統顯示有未了結事務的;
5.企業股權已被凍結或者已經出質登記的;
6.涉及案件處于仲裁機構、人民法院審理或其他司法機關辦理之中的;
7.被司法機關等有關部門限制辦理注銷的;
8.利害關系人事先通過法定形式向登記機關提出爭議訴求的;
9.有投訴舉報被受理或正在調查核實的;
10.依法由司法機關等相關部門組織清算的;
11.有其他不適宜簡易注銷的情形的。
(五)完善救濟途徑。在規定的簡易注銷公示期內,有關當事人可以通過公示系統或以書面形式提出異議。對于公示期內被提出異議的企業,登記機關終止簡易注銷程序,該企業不得再次申請簡易注銷登記。企業提交虛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詐手段隱瞞重要事實取得注銷登記的,利害關系人可以通過民事訴訟向企業投資人主張其相應權利,也可以提請登記機關依法處理。
(六)明確法律責任。企業公示信息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的,騙取注銷登記的,登記機關應撤銷其注銷登記,并將其列入經營異常名錄,通過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公示。
五、工作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由市局主要領導任組長,注冊局、外資局、個體科、法規科等相關部門負責人為主要成員的企業簡易注銷登記改革工作領導小組,加強統籌協調和組織保障,明確職責分工,確保簡易注銷登記改革各項工作有序開展。
(二)廣泛征求意見。召開企業代表座談會、基層注冊登記人員座談會,廣泛征求、收集、梳理意見和建議,主動與市法制辦、司法部門聯系溝通,取得理解、支持。
(三)完善工作流程。制定《企業簡易注銷登記程序》及配套表格文書,編制企業簡易注銷告知單、材料清單、辦事指南等材料,建立內部工作流程及系統操作流程,保障相關工作順利推進。
(四)組織學習培訓。加強對相關人員的業務培訓,熟悉簡易注銷改革的適用范圍、具體規定、材料規范、工作流程、軟件操作。
(五)營造良好氛圍。通過電視、報紙、政務網站等各類媒體開展企業簡易注銷改革各項舉措的宣傳解讀,倡導誠實守信,引導強化主體責任,營造良好氛圍。
附件5
東莞市企業簡易注銷改革試點實施方案
為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便利企業退出市場,降低企業退出成本,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及《國務院關于促進市場公平競爭維護市場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見》的要求,制定《東莞市企業注銷登記簡易程序試行辦法》,試行企業注銷登記簡易程序。
一、工作目標
按照“便捷高效、公開透明、控制風險”的原則,在有效保障注銷主體的債權人合法權益的前提下,完善市場退出機制,簡化和完善企業注銷流程,探索簡便、高效的注銷登記形式,企業辦理注銷登記時,無需登報公告、辦理清算組或清算人備案,自行清理債權債務或者企業確定沒有債權債務后,直接向登記機關提出注銷申請,登記機關依法核準。
二、組織領導
成立東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銷登記簡易程序工作領導小組,局領導、法規科、登記科、企管科相關人員為小組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市局登記科
領導小組辦公室承擔領導小組交辦的相關事項,負責協調及組織落實具體工作。
三、工作內容及進度安排
(一)制定《東莞市企業注銷登記簡易程序試行辦法》。深入調研現行注銷登記流程和材料及文書規范,對注銷登記簡易程序提交申請材料、受理和審批、發照和檔案歸檔等環節進行合法性和可行性的論證。制定《東莞市企業注銷登記簡易程序試行辦法》,報省局和總局審批。
(二)制定注銷登記簡易程序操作流程。依據簡易程序要求,重新梳理并制定注銷登記操作流程,制定統一化、規范化、標準化的業務申請表格樣式和文書模板,制作注銷登記簡易程序申請、受理審查、核準和發放執照等登記業務涉及的程序、指南、提交材料規范和文書規范。
(三)開展試點。先行實施注銷登記簡易程序,并對登記人員開展業務操作培訓,做好實施準備。
(四)總結評估??偨Y和評估試點工作的成效和不足,進一步完善和改進注銷登記簡易程序。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統籌,密切溝通協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積極做好與省局、總局的溝通協調工作,按照總局部署,在省局的統籌和指導下,推進注銷登記簡易程序工作。工作過程中,保持與省局、總局的緊密聯系,不斷細化和完善工作流程。
(二)加強試點指導,熟悉操作流程。市局指導試點分局切實做好窗口業務培訓,確保登記人員熟練掌握注銷登記簡易程序的具體流程和操作要求。試點分局要實時跟蹤試點情況,指定專人作為聯絡員,定期向市局報送改革工作進行情況。
(三)加強宣傳發動,營造良好氛圍。充分利用網絡、電視、電臺、報刊、媒體等各種載體進行宣傳,讓社會理解和支持改革,鼓勵廣大企業和辦事群眾使用注銷登記簡易程序,為全市全面推行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和社會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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